339.第十枚帝果_我踏九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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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第十枚帝果

  此为防盗章,比例百分之五十,时间三小时,么么哒“而炼体为古之修行的第一步,需有一观想之灵,可以是名山大川,可以是曜日皎月,也可以是飞禽走兽,花鸟鱼虫。”

  “有了观想之灵,得其中之气韵,强自身之气魄,才算的上是炼体。”

  “而这本功法所记载的,很有可能就是钧天大帝本人所创的观想之法。”

  叶凌看着羊皮纸上的记载:“太霄山有灵,名为何冥,乃古之圣灵之一,观太霄山有感,创此功法,望得太霄之灵万分之一足矣。”

  “太霄山?《凌霄经》中所记载的仙山?”叶凌问道。

  王子真点头道:“修仙界的人认为这座山在曾经的中洲,可是许多人踏遍中洲,也没有寻得这一座仙山。”

  “那要如何观想?”叶凌皱眉道。

  王子真道:“虽然无法观想到太霄山之灵,但是却有其他的高山名岳,等你身体好了些之后,离开王家,寻一座山,按照何冥之法观察其中的一草一木,日升月落,山川之势,你悟性奇佳,未尝不能习得一山之气韵。”

  “当然,这一办法十分冒险,相比而言,服用地灵丹要稳妥得多。”

  “这是我给你的第二次选择的机会。”王子真看着叶凌。

  叶凌道:“你不用给我选择的机会,因为我从头到尾的选择只有一个。”

  王子真笑了:“好,我还能再撑上一个月,有我在,无人敢拦你离开王家,也无人敢在你离开王家后追杀你,但是你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后,我就会闭关。”

  “我知道了。”叶凌点点头,在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之后,这些往日看来叫人心惊的追杀已经无法让她害怕了。

  她心中担心的是王子真的伤势:“前辈的伤势是否很严重?我有什么能为你做的吗?”

  王子真道:“都是陈年旧疴,你如果真的有心,就好好修炼吧,或许等你破凡之后,我们还有相见之日。”

  “破凡?”叶凌问道。

  王子真道:“开窍便是破凡的第一步,等你进入修仙界了之后,这些都有人会教你的。”

  叶凌得了地灵丹的消息,在第二天就传遍了整个王家。

  地灵丹,顾名思义,是一种蕴含了大量灵气的丹药,若是交给一个炼体圆满的人服用,迈入开窍期的几率可以提高至少五成。

  这种在凡人界里算是逆天的丹药,却被用在了一个不是王家的人身上,而且是用来治伤,并不是用来修炼,若不是王子真威名在外,王家的人早就闹起来了。

  就连王辰山本人都很是不满。

  王羽然安慰叶凌道:“别搭理他们,这丹药就算给他们吃了,是废物的还是是废物,天天就知道瞎嚷嚷,有这个功夫不如去多修炼修炼。”

  “对了,家主给我找了老师让我闭关修炼两年,之后我都没法过来照顾你了,不过你放心,我已经嘱咐了家里那些刺头,谁要是敢惹你就是不给我面子!”

  叶凌从小就没什么朋友,同辈之中,除了沐泽对她释放过善意之外,另一个就是王羽然了,所以她很是不舍,却也道:“羽然姐姐你好好修炼,不用担心我,我有地灵丹,等你出关的时候,我肯定也恢复了。”

  王羽然闻言不由展颜道:“你说的对,到时候我们俩一起去第五区的选拔赛,然后再一起进入修仙界,然后再一起修炼成为大能。”

  叶凌没有告诉王羽然她可能马上就要离开王家,只是握住了她的手道:“好。”

  她难得笑得这么柔软,惹得王羽然忍不住凑过去捏了捏她的脸:“真是好看,以后就要这么笑。”

  叶凌红着脸把王羽然的手给扯下来,两个人又笑闹了起来。

  直到月上中天了,王羽然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叶凌看着窗外的月光,她这算是有了第二个朋友了吧,或者说是像多了一个姐姐一样。

  真好,不管碰见了多少难熬的事情,她总是能遇到对她好的人。

  第二天,王子真就提出了要让叶凌离开。

  王辰山很是不满:“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离开?”

  王子真淡淡道:“因为离开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选择。”

  王辰山沉下脸:“你担心我会对她不利?”

  王子真道:“这是你的事情,只有你自己知道,我的决定就是让她离开。“

  王辰山本就憋着一股气,现在更是觉得一股怒火在胸中翻腾:“但是她手里拿着地灵丹!这一颗丹药若是给羽然用,这次的选拔赛我王家必然能拔得头筹。可是你把这丹药给了一个毫不相关的人!现在还让她拿着这丹药大摇大摆的离开,你难道以为她真的能保住那一枚丹药?!”

  王子真不耐的皱起了眉头:“我说了,我要让她离开。”

  王辰山气的直喘气:“你就不怕齐家的人对她动手?”

  “至少这一个月之内,没有人敢对她动手。”王子真站起身来,“就算是王家的人也不可以。”

  “就因为她是辰远的外孙女?!你明明知道……”

  “我自然知道她不算是辰远的血脉。”王子真打断了王辰山的话,“我要帮她,只是因为我想要帮她,和她是谁的血脉没有关系。”

  “今天下午我就会送她离开,这一个月,把王家的人看好了,一个月之后,我会正式闭关。”

  王辰山仍然绷着脸,却只能答应王子真道:“好,我就给她一个月的时间。”

  王子真没有再说话,而是又去了齐家一趟。

  齐仲天黑着脸道:“既然前辈开口了,这一个月,齐家的人绝对不会对叶凌出手。”

  下午时,王子真亲自送叶凌出了燕城。

  “你打算去哪座山?”连绵的细雨中,王子真的脸被手里的油纸伞虚虚的挡着,只能看见苍白而瘦削的下巴。

  叶凌看着远方淡灰色的天空:“中洲有五岳四山,险峻者有,奇异者有,壮阔者有,但是我想选的却不是其中之一。”

  “哦?”王子真有些惊讶。

  叶凌也知道自己或许应该选择一座名山大川,但是她始终忘不了曾经见到过的一次日出。

  “我五岁那年,妈妈和爸爸带我去过一座山,那座山在爸爸的老家,因为地势险峻,几乎没什么人烟,当地人称它为逍遥山,因为日出云海奔腾之时,像是有兽横卧天际,振翅欲飞。”

  “所以你想选的是逍遥山?”王子真问道。

  叶凌点头。

  王子真轻笑:“这样也好,名山大川多为旅游之地,要在里面安安静静的修炼也不是什么易事,观想之灵本就不求其他,只求合乎心意,你若是喜欢,那便选它吧。”

  雨渐渐的大了,打在脸上有些生疼,叶凌心中虽然不舍,但她还是必须离开。

  “多谢前辈!”她深深的弯下腰,对着王子真一拜。

  王子真的声音在雨中听起来有些模糊不清:“你若是能活着进入修仙界,就是对我最好的谢礼,走吧,这一个月若有什么事情再联系我。”

  叶凌点头,最终看了一眼烟雨朦胧中的燕城,转身离开了。

  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街的尽头,王子真才微微移了移手中的伞,露出了一双漆黑如墨的眼。

  “希望下次再见之时,是在修仙界吧。”他轻声道。

  叶凌这次并没有选择坐交通工具,这一个月虽然没有人敢追踪她,但她也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踪迹。

  她把头剪了,眉毛画粗,穿着宽大的t恤和牛仔裤,就像一个雌雄莫辨的少年。

  这一路她几乎都没有在公共场合露个面,而且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换一身装扮,除了补给食物之外,她几乎都是背着背包在偏僻的路上赶路。

  她爸爸的老家在鹤城,离燕城有一千多公里的距离,叶凌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到了鹤城的一个小镇,叶家镇。

  但是她不敢露面,而是直接去了逍遥山。

  山上树林茂密,杂草丛生,阳光几乎透不进来,虽然是阳光灿烂的下午,可是山里仍然带了些阴森气息。

  山石陡峭,越见险峻,叶凌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她先是循着水声找到了一处小溪,溪水清澈透明,还能看到几尾小鱼在其中游曳。

  把水杯装满了水之后,叶凌随意捡了一根树枝,又插了两条鱼来烤了吃。

  她这会儿整个人都有些狼狈,头一缕一缕的黏在鬓边,身上的白色t恤也全是泥,脚上的一双鞋更是看不出颜色。

  “这两年只能当野人了。”她快的啃完手中的鱼,又把衣服一脱,去下游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山里的不少野兽都听到了动静,藏在暗处看着水里的叶凌。

  叶凌捡起一块石子,颠了颠,往东边一扔。

  噗的一下,石子没扔中目标,反而掉在了溪边的草丛里。

  “看来这筋骨是真的废了。”叶凌自嘲道,随即不知想到了什么,她朝着那藏在暗处的野兽们挥了挥手,“嘿!不知道是食物、宠物还是练手的,以后多多指教了!”

  果然等它到了半山腰的树林里,只见歪七扭八的躺了五个尸体,而叶凌则坐在一旁的树上,手上不知道在摆弄什么。

  它停在一旁的树干上,伸长了脖子想看看叶凌手中拿着的到底是什么,无奈脖子太短,眼睛太小,瞅了半天也没瞅出个所以然来。

  它不高兴的叫了两声,叶凌这才抬起头来,把手中精致的弩、箭拿到它面前晃了晃。

  大丑这才满意了,拿翅膀拍了拍叶凌,这是要和她回家的意思。

  “今天我们不回去了,你不是一直想下山吗?我带你下山去。”叶凌道。

  大丑瞪大了眼睛,刚刚迈出去的细腿颤了颤,没想到它的鸟生中还能等到下山的一天!

  它兴奋的叽叽了起来,恨不得现在就把叶凌给驮下山去。

  叶凌却跳下了树,摸着下巴道:“但是你这个模样,我要怎么带你下山呢?”

  大丑愣住了,它生得这么好看,为什么不能下山?难道山下还有比它更好看的鸟?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叶凌早就摸清楚了大丑的脑回路,她失笑道:“就是因为你又大又好看,要是让别人偷走了怎么办?”

  大丑的呆毛甩了起来,凶巴巴说的好像很有道理。

  叶凌道:“所以只有委屈你在天上飞了。”

  大丑有些不满的刨了刨爪子,飞起来也是很累的。

  叶凌也没有办法,大丑这四不像的样子,说它像什么鸟都不对,若真的是带在街上去了,恐怕谁都会想来看一眼。

  她没什么东西要收拾,背起来时的背包,招呼着大丑就下了山。

  昆仑在中洲的西边,距离鹤城大约有一万多公里的距离,如果步行前往的话,起码得一两个月的时间。

  现在是五月,时间足够了。

  叶凌带着大丑,也不能坐飞机,干脆选择了坐车。

  到了第二天,他们终于出了鹤城的范围,而齐袁衡等人的死也传回了齐家。

  齐仲天震怒:“全死了?!”

  来人道:“五个人全部死了。”

  齐仲天沉下脸:“再派一队人去!马上就是选拔赛了,叶凌很有可能去昆仑山,一定要在她去之前拦住她!”

  十年一度的选拔赛是盛事,中洲的家族都已经赶向昆仑,齐仲天也得立刻动身,所以叶凌运气还算不错,这个时间段,能去追她的也只是一些杂鱼。

  不过这些杂鱼也给叶凌带去了不少烦恼。

  她刚刚处理掉了一群身后的人,皱着眉头看了看自己染了血的衣服,把外套一脱,也不再躲藏,反而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她卡里有钱,取了不少出来,吃的住的全挑贵的去。

  这一晚她挑了桦城最好的酒店,住进了顶楼的套房,坐在外面的泳池里,一边喝着牛奶一边俯瞰着下面的如同星河一样的车水马龙。

  另外一边的大丑也在泳池里扑腾着,时不时高兴的叽叽两声,泳池边摆了许多吃的,它兴奋左边叼一口牛排,右边吃一口甜品,没一会儿就肚皮滚圆的摊在了一边。

  没想到山下这么幸福,鸟再也不上山了!

  没等大丑继续畅想未来的幸福生活,门外就传来了嘈杂声。

  叶凌换上衣服,从可视门铃往外看,走廊上正站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正在和身前的三个男人对峙。

  少女长得很是娇俏,个子矮矮的,留着一头俏丽的短,这时正气急败坏道:“你们想干什么?你们要是敢动我的话,等我爷爷出关了,你们全家都得陪葬!”

  “初阳小姐,我们也是奉命行事,您还是乖乖的跟我们走吧。”

  这时大丑见叶凌离开了,也叽叽的凑过来,叶凌还没来得及叫它小声点,外面的人就已经察觉到了房间里的动静。

  “谁!”男人猛的往这边一看,竟就毫不犹豫的一掌击了过来,轰的一声,大门就被他轰开了。

  叶凌身子一闪,左手抓着大丑,躲开了男人的攻击。

  或许是没有想到叶凌竟然躲得开,男人眼神一暗,又要再次出手,却听外面的少女吼道:“戚威你疯了吗?竟然敢对普通人动手!”

  叫做戚威的男人沉着脸道;“她可不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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