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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的教育训练

  香港警队的整体素质比较高,甚至被誉为“亚洲最佳”的警队,这与警队高度重视教育训练,舍得花大力气、大本钱投入教育训练是分不开的。

  香港警队的教育不但有专职的管理和实施机构,而且制度严明,有法可依,基本上进入了运作有序、职责分明、成效显著的良性循环阶段。

  第一节训练机构与职能

  一、训练机构

  香港警队《警察通则》第52章明:“警务处提供一连串有关入职、进修、晋升、指挥、语文、教育性及专门性的课程。”这些课程除小部分依托香港本埠的社会办学机构及海外有关机构之外,绝大部分都是警队所属的教育训练机构来完成的。

  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机构是专职的、独立的,其内部运作又是相互协作和相互制约的,教育训练的网络化已逐步形成。

  主管香港警队教育训练工作的是人事及训练处的警务处助理处长(警察训练)。其下属的教育训练机构大致有三部分:警察训练学校(校长为总警司),训练总部(主管为总警司)及训练发展科(主管为高级警司),其体制构架见图:

  警察训练学校还在全港设立了八个总区进修中心。其中港岛区两个,九龙区三个,新界区三个。

  二、职能

  香港的教育训练机构依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发挥不同的训练职能。

  香港警察训练学校是香港警队最大的教育训练基地,除了负责所有新招募的警员训练外,还负责在职人员进修训练,包括员佐级人员的晋升训练及督察级警务人员的培训。警察训练学校教职人员有470多名,训练设施和手段先进,可提供及管理30多种训练课程。现时的警校规模,可同时容纳一千二百多学员参与各项训练课程。

  训练发展科负责为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培训教官,提供视听教材和负责训练策划及有关的考试工作等。警察训练部(警务处助理处长)

  训练总部除了为在职警务人员(包括辅警)提供高级训练及专门的武器训练之外,还为警队内部提供各项专业的训练,这种专业训练由其属下的侦缉训练学校和警察驾驶学校承担。

  侦缉训练学校是香港警队为刑事侦缉人员提供专业训练的主要基地,该校一般每年要开设4期训练课程,每期课程需12个星期,每期可约训练150多名侦缉人员。侦缉训练学校的学员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由警队刑事侦缉部门各级指挥官推荐的警员;二是学校教官平时到警队进行考察,发现具有侦缉潜质且具有一定业务年资的年轻警员。

  警察驾驶学校是香港警队专门给警务人员学习各类机动车辆驾驶技术的专业训练学校。训练内容由小型电单车至大马力交通巡逻电单车,由货柜车至各类装甲运货车,包括了警队目前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的驾驶技术。该校的学员主要分两大类:一为在警队任专职的警察司机;二为在执行任务时有需要使用一般警察车辆的警察(香港的车辆驾驶证由政府运输署签发,分为两种,一种是私人驾驶证,准予驾驶民用车或私家车;另一种是政府驾驶证,是在拥有私人驾驶证的前提下考获的。拥有政府驾驶证才能驾驶政府车辆,单凭私人驾驶证是不行的。警用车辆驾驶证为政府驾驶证之一种)。

  此外,驾驶学校也为政府其它部门,如消防处、市政署等训练驾驶导师(教练)并考核他们的资格。

  驾驶学校颁发政府驾驶执照和考核训练驾驶导师的职责获得了运输署署长的授权或认可,考核训练警察驾驶导师的资格也得到了警务处处长的认可。

  第二节训练的形式和内容

  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都是职业训练。《警察通则程序手册》第52章开宗明义指出:警务处筹办多项不同的教学课程,主要的作用是:一、训练警务人员执行所需职务,也就是须通过训练,使警务人员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能力;二、协助警务人员全力发挥个人潜能,即是通过训练,激发警务人员的聪明才智,充分发挥警务人员潜在的能力,以使其在执行任务时能够更主动、更灵活、更富有创造性地去处理各种问题。

  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从新警的入职训练到督察、警司的进修训练,都贯彻着这个务实的训练目的。

  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从形式上看可分为两大类:一为新警的入职训练,二为警务人员的在职训练。

  一、新警的入职训练

  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不承担学历教育的任务,但是他们在向社会招募新警时,为了保证警队的素质,却提出了学历要求的条件:如警员必须具备“中五”以上程度(相当于内地高中毕业),而直接报考督察级职位的人员则要求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此外香港警队鼓励在职警务人员去社会获取高学历和高学位)。因此,在新警训练中,着重的是入职训练,强调的是熟悉了解即将担任职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及如何去适应这一职务。根据招募的不同对象,入职训练又分为警员的训练课程和督察的训练课程。所有新警的入职训练都在警察训练学校进行。

  (一)警员的训练课程

  刚被招募进入警队的新警员,无论男女,都要严格按照警察训练学校规定的训练课程,进行为期26周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的目的是使学警迅速完成由市民到纪律部队成员这两种不同角色的转换,使学警具备适应未来作为纪律部队前线人员(一线战斗员)的基本素质和技能。为此,警察训练学校为新警员开设了四个方面的课程训练。

  1.理论课程

  法律及警务程序方面:

  课题一、处理伤、病及神经失常者

  课题二、处理死者

  课题三、在罪案现场的行动

  课题四、间外及火警应采取的行动

  课题五、简易程序治罪条例

  (1)巡逻警员通常会遇到的简易程序治罪条例

  (2)处理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应采取之适当行动

  课题六、小贩

  (1)小贩牌照的种类

  (2)小贩违例事项

  (3)处理违例小贩的方法

  课题七、采取传票行动

  课题八、填写各项传票申请表格

  课题九、处理遗失物品或拾获财物

  课题十、香港的法庭及法庭礼仪

  课题十一、法庭审讯程序

  课题十二、在法庭作证

  (1)什么人可在法庭作证

  (2)怎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证人出庭作证时的准备工作

  (4)为官方以外案件作证时应采取的步骤

  课题十三、警察社区联络办事处及警察报案中心

  课题十四、防止贿赂条例

  课题十五、枪械及武力之使用

  (1)知悉武力只是某些情况下方能使用

  (2)知悉使用武力的原则

  (3)正确地行使拘捕权时使用武力

  (4)知悉各不同程度之武力

  (5)正确地使用警棍、手铐及枪械

  课题十六、巡逻通讯机

  课题十七、路障及检查站

  课题十八、特别职务小队

  课题十九、人群管制

  (1)人群之基本心理

  (2)如何使用控制人群工具的正确方法

  (3)控制各类人群之应有技巧及态度

  (4)控制人群之一般原则

  课题二十、特遣分队

  课题二十一、刑事情报

  课题二十二、刑事法(理论课程)

  课题二十三、保释

  课题二十四、学警急救课程

  课题二十五、处理纠纷

  课题二十六、三合会

  课题二十七、防盗警钟

  课题二十八、处理擅进者

  课题二十九、当巡逻时遇上发现炸弹或可疑物体报告之处理方法

  课题三十、处理一般投诉

  课题三十一、警告

  (1)知悉口头及书面警告的区别

  (2)知悉一项警告是否恰当要考虑的因素

  (3)知悉作出警告的正确程序

  课题三十二、穿着及保养制服

  社会研究课程方面:

  课题一、香港社会(包括历史、地理、人口以及经济教育等基本情况)

  课题二、香港社会的规范

  课题三、香港政府(包括政府机构与职能)

  警察常识方面:

  课题一、警察社会的规范:通令及刊物

  课题二、在转变中的社会警察所扮演的角色

  课题三、警察的职务与职责

  课题四、警队的联谊及福利设施

  2.枪械射击训练课程

  所有学警及见习督察,在进入训练学校后的第三个星期开始,就要接受基本的射击训练,每名学警至少要接受63个课时的有关警用抢械的训练,并且要在各种类型的室内外靶场射击600发子弹。

  学警所接受的射击训练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掌握枪械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了解基本的射击程序;第二阶段为真枪实弹的射击训练;第三阶段为训练学警在恪守警务程序下的应变能力,即决定在何种情况下应该射击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拔枪射击的判断力;第四阶段是在不同的环境下的活靶射击,其中包括:活靶快速射击、在目标出现的有限时间内射击、向移动目标射击以及在夜间有限视野的情况下的射击训练等。

  在训练完成之后,所有学警都要接受一项左轮手枪的射击考试,达到50%的命中率为合格,才能正式毕业、获准配备枪械及被委任正式执行警务工作。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考,直至合格为止。

  3.体能训练课程

  新警的体能训练,员佐级学员是男女分开训练,而见习督察往往因人数较少而男女一起受训。

  体能训练课程大致有以下几项内容:

  (1)室内器械训练。每周一次,在一节课的时间内,轮流做超过12种项目的器械训练。

  (2)步操训练

  (3)跑步训练

  (4)室内障碍训练(限于见习督察)

  4.急救训练课程

  此类课程的开设,主要是倡导学警发扬“助人和救人精神”,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民众。课程内容有:

  (1)急救学原理及应用

  (2)人体结构、呼吸系统和其他系统

  (3)休克、烧伤、中毒、人事不省及其病例。

  (4)窒息及心肺复苏法

  (5)创伤及出血、绷带包扎法、内出血、骨折

  (6)中署及其处理方法

  此类课程除了理论知识外,重点在于实习训练。警察训练学校也为在职警员举办此类训练班,并提供针对性的训练。

  (二)督察的训练课程及其方法:

  从社会上直接招募的新督察和警队低层晋升上来的督察称之为见习督察,按规定,他们也必须在警察训练学校接受为期36个星期的入职训练。督察级人员的训练课程同样包括法律和警务程序等内容,但比员佐级警务人员的训练课程在深度和复杂程度上要大一些。同时,他们还要增加领导实践和管理技巧方面的训练课程。见习督察的训练课程分成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是基础知识课。内容包括社区服务、基本领导技巧、文书通讯及写作练习等科目。第二阶段是为期27周的专业训练,其内容包括领导技巧和管理,其着重点是实践训练。实践训练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培养“领导”这一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二是培养领导能力;三是领会理解“领导”和“监管”两种角色的联系和区别;四是培养适应领导岗位的心理素质。

  见习督察学完各门训练课程后,还要通过两个阶段的考试,其内容包括六种笔试和实习考试。如果不能顺利通过考试或考试成绩不能达到预定的水平,该督察将会受到书面警告,经过两次警告无效,新招收的督察就会被解雇,原从警队低层提升的督察就会被降为原职。

  新警的入职训练,除了上述课程之外,为了加强新警的职业道德和廉政意识,还会邀请警察投诉科、警察公共关系科及廉政公署的人员来校举办讲座,这些讲座多以来自实际中的生动个案为例,从正反两方面理喻学员依法执勤、廉洁自律、敬岗爱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熟习职任训练

  熟习职任训练也是新警入职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新警在完成警察训练学校所有课程之后到达所获职位时的见习训练,时间为一至数周。其目的是为了使新警熟识即将担任的新职位的要求,以便尽快适应和胜任该职位。

  1.新上任警员的熟习职任训练

  新警员在离开警察训练学校后的第一职位,通常是被派调到警察分区的分队工作。分队指挥官会指定受过专门训练的“训导警员”督导该名新警的工作。如未指派“训导警员”,则由警长或警署警长充任督导工作。“训导警员”除了负责向新警员介绍本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各种“特殊”人物以及有罪案或色情活动的地方等与工作相关的情况外,还要考察、指导新警员的下列工作:a、懂得何时运作警察权力;b、怎样与各阶层人士打交道;c、如何找出各种事件的真相;d、记事件记录。

  新上任的警员处理一切警务工作,由“训导警员”在旁观察及指导,只有当新员未能达到目的时,“训导警员”才会接手处理。这种做法与内地老干警带新干警有点相似,不同的地方在于,香港警队的“训导警员”除了手把手教之外,每周还要如实填表格向指挥官呈送该名新警员的工作表现报告,而报告的内容与该名新警其后的首次增薪有直接的关系。因此熟习职任训练对新上任警员既是一种帮助督促,也是一种鞭策。

  2.督察级人员的熟习职任训练

  督察级人员在警察训练学校毕业后,通常被派往警区或水警总区工作。

  (1)被派往陆上总区工作的见习督察熟习职任训练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

  a、执行值日官的职务,实习一星期及轮班工作一星期;

  b、熟习特别职务队主管的职务,为时两日或一星期,这要视乎该区的罪恶、赌博及毒品活动的情况而定;

  c、由刑事督察介绍处理刑事案件的事项;

  d、由区情报组主管介绍处理刑事情报及三合会活动的事项,为时一整天;

  e、安排在警区或分区各室工作一日,学习取存档案制度以及阅读非保密文件;

  f、由分队指挥官(及支援)介绍处理财物、传票申请、定额罚款通知书及公文发送的程序,为时一整日;

  g、就下列各事项编制档案及随文报告;

  ——牌照事项;

  ——遗失或损坏警察装备;

  ——轻微纪律事项;

  ——轻微投诉警察事项;

  ——交通实施投诉事项;

  ——死亡报告。

  上述业务文书的制作视有无该事项发生而定。

  (2)被派驻水警总区的见习督察,其熟习职任训练的内容及方式与陆上大体相同,只不过因执行任务的环境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水警刑事侦缉、处理非法入境、处理海上碰撞以及查处违反商船条例的罪行等。

  督察级人员的熟习职任训练也会被记录在册。每完成一项训练,有关人员或单位指挥官会签订该表格。这份考察记录,直至完成警察级人员第一期进修训练为止。

  二、警务人员的在职训练

  香港警队除了对新招募的警察进行入职基本训练以外,还规定在职的各类警务人员都必须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训练,以期不断提高警队的整体素质。

  各类警务人员的在职训练都是按法规或条例进行的,绝少随意性。什么时候、什么人该在何地接受何种训练,训练内容以及时间要求等,都早已形成制度,环环相扣,周而复始,严密有序。

  (一)“总区进修训练计划”的训练

  香港警队规定,新警员在警察训练学校毕业后工作的两年内,必须每月前往总区进修训练计划中心受训一天。总区进修训练计划是一项为期24个月的固定训练课程,专为针对新警员担任的职务所需而设,训练课程的科目是警察训练学校未曾开设过的。如科目名相同,则在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上扩展以及加大实践训练。

  总区进修训练计划中心是警察训练学校设在各总区的在职训练机构,总区进修训练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管都由警校承担。一九九○年,警察训练学校在全港设有10个这样的训练中心,一九九一年减少到8个,目前还剩下5个。

  (二)一般进修训练

  这种进修训练是定期的“回炉”训练,即要求警务人员在某一职位上干了若干年以后,必须返回警察学校进行“回炉淬火”式的训练。回炉学习一般为时数周,主要是一种补充新知识、接受新技术、了解新情况的“充电”式训练。颇有些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的意味。

  关于回炉训练,香港警队有这样的规定:

  警员在本职位上工作5年后,要接受为期2周的在职训练;工作10年后则需接受为期3周的在职训练。警长在任职的第3年、第6年和第11年,要返回警察训练学校接受在职培训;

  警署警长也需在任职满3年、6年和11年时分别参加一期在职进修训练。

  警察训练学校的各类员佐级、督察级在职进修班就是依据上述规定开办的。

  警察侦缉学校开设的刑警进修班也有这种回炉的性质。香港警队规定,凡从事刑事调查侦缉的警务人员,服务满4年,就必须返校参加刑警进修班。学习训练时间为2周,训练形式除了教官课堂讲授外,也让学员坐下来清理和总结交流各自的工作体会与经验。

  (三)专业技术训练

  专业训练是在职训练的又一种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使警务人员获及技术或深化某项专业知识或掌握某项专业技能。

  警察训练总部下属的侦缉训练学校负责整个警队刑事侦缉人员的专业培训。培训对象为在警队服务已满3年,且上级确认具有侦缉潜质的年轻警员。

  侦缉训练学校开设的各类专业训练班,以“标准刑事侦缉训练课程班”为例,该种专业班总学习时间为12周,分为理论课和实践课两个阶段,其中理论学习4周,用以讲授法律及有关侦查方面的理论,如刑事拘控程序、处理案件的正确手续及其适用的法例等。为了加强学警的社

  会专业知识,学校还激请香港政府律政司署的律师来讲授有关法律课程,请医院的牙科专家来讲授通过牙齿的鉴别如何去辨认罪犯的方法,请金融、证券界的专业人士介绍社会上利用信用卡犯罪的各种情况等。

  实习训练阶段为8周,先让学员参与警队处理一些轻微罪案。然后进行模拟现场教学(模拟5种罪案现象:偷窃、伤害、抢劫、强奸和凶杀;模拟法庭),学校围绕刑事案件开设的实习项目多达50多项,以期通过大量的多方面的实习训练,使学员的专业水平和侦缉技巧前进一大步。

  侦缉训练学校还开设一系列对口训练的“专题课程班”,如“如何处理性罪行及虐待儿童案件受害人训练课程”(为期11天),“接见技巧训练课程”(为期5天),“赌博游戏专家训练课程”(为期1周),“三合会专家训练课程”(为期3周)等等。这些专题课程由于业务更具体、专业更深入,大多邀请香港警察总部所属刑事情报部门的有关犯罪对策专家和反黑反黄赌毒专家来上课。

  这类在职专业训练,目的不同于回炉式的进修训练着眼于提高一般素质或综合素质的要求,而是更强调专业技能的提高。这类对口专业训练,本着警员缺什么补什么,警务工作需要什么就训练什么的原则来安排课程和招收学员,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现实感和针对性都极强,因此,深受警务人员欢迎。据侦缉训练学校负责人称,此类专业训练班,除香港警队刑事侦查人员踊跃参加外,香港本埠的海关和人民入境事务处的有关纪律人员也纷纷参加,学员中甚至不乏来自日本、汶莱和澳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刑事侦查人员。

  警察驾驶学校从驾驶态度和驾驶技术水平两方面给受训人员以专业训练,使受训人员达到警队所要求的“防卫性驾驶水平”。

  (四)晋升训练

  香港警队规定:凡警员升任警长,警长升任警署警长,警署警长晋升督察,除了要有一定的服务年资外,还必须到警察训练学校接受晋升训练,其中警署警长晋升督察还有一定的学历要求。如警员升任警长,必须接受为期八周的警长晋升课程训练;警长晋升为警署警长则需参加为期12周的晋升学习课程。晋升为督察(见习)则需要接受长达36个星期的晋升培训。

  晋升训练围绕新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工作才能、心理承受力、组织指挥能力诸方面开设相应课程,使受训人员初步熟悉了解新职位的权力、责任及如何进入新职位的角色,实用性、针对性都很强。同时,晋升训练的考核也十分严格。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晋升。

  (五)深造训练

  香港警队一贯重视对警务人员的高水准的教育训练。由于警队自身条件所限,警队把深造训练的目光投向本港的高等院校,甚至放眼海外。因此,香港警队的深造训练多年来一直循两种途径进行:

  一为本地深造训练。自一九七○年起,警队就专门设立了一个激励警务人员参加深造的“奖学金计划”。按照这个计划,警队每年有5—6名督察级至总督察级警务人员获准到香港13看網及城市理工学院等四所大学修读全日制学士学位课程。自这项“奖学金计划”设立以来,共有50名警务人员圆满地完成了所修学业并获得学位。该项奖励计划对提高警队整体素质、对在职训练的深化都具有良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深造训练的第二种途径是海外深造,也叫海外训练。海外训练是香港警队旨在提高警队骨干和领导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从警长到总警司,只要警队认为该名警务人员具有特殊的发展潜质,都有可能被派往海外接受训练。输送警务人员前往受训的国家主要有: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地。深造的科目有:高级警长管理和训练课程”(新西兰)、“总督察训练课程”(英国)、“警察管理发展课程(澳洲)、“高级警察行政课程”(加拿大)、“行政发展课程”(美国)等等。

  开办海外深造训练课程,无疑为在职警务人员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同时增加了与国际同行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对提高香港警队的领导素质和扩大香港警队在国际上的影响,都具有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香港警队的在职训练还包括警官的指挥训练、警队教官的培训等等,可以说,在职的教育训练形成了制度化、网络化的庞大体系,在职训练增强了警队的活力,提高了素质,提高了战斗力。

  第三节教育训练的特点

  香港警队的整体素质在近十年来有了质的飞跃和提高,应该说,与香港政府以及警队高层非常重视警察的教育训练分不开。他们不仅大量地投入钱财物,而且千方百计为提高各级各类警务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开办各种训练,开放各种渠道,从而使香港警队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公众形象日益良好,逐渐赢得了香港市民的拥护和信赖。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体系日臻完善,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

  一、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强

  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强,首先体现在受训人员的特定性上。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项目五花八门,时间有长有短,培训内容涵盖警务工作的方方面面,但不同的训练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训练内容和要求,绝不会搞“鸡兔同笼”,一勺烩式的训练,也就是说警员、警长、督察等不同职位的人员,刑警、水警、巡逻警等不同的警种绝不会混编在一起接受同一种训练。新警也不会与在职警一起训练。训练对象的特定性,便于在同一职位同一层面中研讨和解决面临的共同问题,弥补共同的不足,从而避免了不分青红皂白“一锅煮”所带来的效果不好的弊病。

  其次,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强体现在课程设置上。

  针对新招募的警员,课程设置的内容突出基本训练,这是当好一名警员所必备的素质训练,因而,要求受训人员接受有关香港法律、警务程序、巡逻、枪械、步操、急救、拯溺、自卫术等初级训练科目。

  针对在职警务人员的进修训练和专业训练,开设的则是旨在提高业务素质的或是加大了深度和广度的综合训练课程和专业课程。

  针对督察级以上的领导层警务人员,训练课程更强调围绕提高其领导才能和管理技巧来编排,以警官的指挥训练为例,有关课程的安排是这样的:任期满4至6年的督察及高级督察,修读为期3周的初级指挥训练课程;新晋升的总督察修读5周的中级指挥训练课程;而新晋升的警司,则修读为期4周的高级训练课程。初、中级指挥训练课程,其内容有些已超出警队自身工作以外,而与人民入境事务处等纪律部队的工作相联系;高级指挥训练课程更是放眼于香港社会,涉及一些更为广泛的有关政治和经济的课程,甚至邀请社会新闻传播媒介的人士和立法局议员出席一些研习班。这种警官指挥训练,在课程设置上,把警队工作放在社会大背景上来思考,高屋建瓴,对开拓领导层警务人员的视野,启迪其心智都大有裨益。

  二、教育训练的实战感强

  无论是新警训练,还是在职训练,香港几所警校(包括辅导学校)都非常强调从实践出发,以提高学员的现场应受能力和实战观念,他们想方设法开设与实战现场相类似的逼真模拟训练,用高科技的手段加强实战的气氛,提高模拟现场教学的质量与效果。

  在辅警训练学校,追缉劫匪的模拟教学课通常是这样进行的:“劫匪”驾驶的车辆在前面逃窜,警察驾驶的警车呼啸着警报声在后面紧追不放。当截停“劫匪”车辆后,数名警员成包围状各自迅速占据有利的隐蔽位置,并用枪瞄准劫匪的座舱。从喝令“劫匪”下车投降到鸣枪警告,从“劫匪”假降到顽抗、袭警;从警员开火震慑住“劫匪”,到指令“劫匪”举手、摸头、转身、跪下、跪下交叉腿,一直到给“劫匪”戴上手铐,整个过程的每一个步骤,都体现了实战所要求的既要迅速制服罪犯、又要保护自己的最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模拟实战训练中,警员与“劫匪”的驳火场面十分逼真,枪声大作,惊心动魄,现场气氛非常强烈,给学警留下了深刻而难忘的印象,训练效果很好。

  警察训练学校的室内靶场也是用现代化手段去营造实践气氛的模拟教学现场。该靶场由激光靶场和实弹靶场两部分组成。

  激光靶场使用激光手枪,强调的是训练警员追缉犯罪嫌疑人时的临战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靶场迎面是银幕,银幕上出现的人物场景是经过电脑设计好的,受训练的警员持枪以待,双眼紧盯画面上的犯罪嫌疑人,只见画面上一年轻男士(即犯罪嫌疑人)在持枪警员注视下缓缓走出汽车,忽然间,这男子用右手从胸口掏东西,似象掏枪动作,这时受训警员先发制人,迅速射击,射中男子右肩膀,画面继续展现,却见该名男子右手掏出的是证件之类的东西。此时,画面定格,符号显示警员该次射击是错误的。然后银幕上似乎又重复刚才的一幕,该男子仍然有用手掏证件的动作,受训警员有了前面的教训,没有举枪射击,但是,该男子此次掏出的却不是证件而是手枪,并且迅速朝受训警员开火,受训警员尚未反应过来,只见银幕上迎面轰然一声,一颗子弹的爆炸声伴随血迹四溅的画面随即出现,此时又定格,表明受训警员判断失误,已被犯罪嫌疑人击伤……这种构思巧妙、别出心裁的现场设计,令人眼花缭乱,叫人防不胜防,对于提高警员的实战能力帮助极大。

  实弹射击靶场的实战感也相当强烈。受训警员一人双手持真枪紧盯银幕,随着教官的操作,银幕上出现的是全景式电影画面,使人顿觉身置其境,镜头好象警员的眼睛一样在搜寻着疑匪,一忽儿沿楼梯拾级而上,扫视满地狼藉空无一人的房间,一忽儿顺梯而下,展现出摩肩擦踵喧闹熙攘的街市……突然间,疑匪闪现,这时受训警员大喝:“别动,我是警察!”疑匪不予理睬,迅速逃入僻静的小巷,镜头似警员一般紧逐不舍,只见疑匪躲在一石柱后正欲持枪向警员开火,受训警员迅即开枪射击,“砰”的一声枪响,子弹正中疑匪的脖颈。此时,画面定格,银幕上的疑匪脖颈上出现了发亮的中弹孔。(银幕实际上是由两大幅可以活动的特殊白纸板构成,纸板背后有强光源,光源从子弹射穿的小孔中透出亮光。)教官当堂考评受训警员:决定开枪时机正确(正确的含义有二:一是周围无人,不会误伤群众;二是疑匪已拔枪袭警。香港法例对警员什么时机开枪有严格规定,以防滥用枪械),射击点准确(射中要害而又非当场致命部位)。

  上述两种类型的模拟实战射击训练,即有对警员应变能力的训练,又包括有恪守警务程序的法例训练,同时还有货真价实的实弹射击准确性训练。这类模拟射击训练,较之我们内地通常采用的定位胸环靶,甚或移动靶之类的射击训练,很明显效果要好得多,对提高警员的实战射击能力和水平大有裨益。据介绍,在警察训练学校接受训练的新警和见习督察,光射击训练就有63课时。在整个训练期间,每人需在不同类型的室内外靶场射击子弹600发。在如此强化而又严格的训练下,香港警员的实战射击水平普遍较高是不足为怪的。

  为加强模拟实战现场的效果,警察训练学校甚至拥有一支17人组成的演员小组,由演员扮演模拟场所出现的与案件有关的社会各界人士及犯罪嫌疑人,去演绎一般学警难以胜任的较为复杂的大型现场情况。香港警队教育训练注重模拟实战的特色更由此可见一斑。

  三、充满活力的教官队伍

  香港警队的教育训练总体上说都是职业训练,承担教育训练的人员绝大多数是警队内部的符合资格和条件的警官。这些教官无论兼职或专职,警队在培养和使用上都有一整套管理、考核的办法,从而使教官队伍不仅保持高素质,而且充满活力。

  1.选择兼职教官的原则——能者为师。

  警队内部的一些日常的专业技术技能训练,由于需求量大,不可能完全依赖专门的训练机构,于是警队从各阶层警务人员中挑选一些具有潜质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官,对他们先进行强化培训,然后让他们回原单位将所学知识对其他警务人员进行培训。

  警队的兼职教官训练课程是分专业进行的,如枪械教官训练、体能教官训练等,每期课程一般需4周的时间,同时这些训练课程是结合警队在各个时期的实际需要而开设的。如一九八七年,警队针对警员射击水准普遍较低的情况,专门从警队内部抽调射击素质较好的9名督察及24名警员组成了一个射击教学训练班,共进行了9个星期的训练。内容包括卧射、跑射、障碍射击、特号左轮、自动手枪、来福手枪以及其他新式枪械。警队有时还要派部分人员到海外修读一些有关的课程及参加枪械或射击技术方面的研讨会,以便使这些兼职教官能够掌握枪械及弹药的最新科技和训练设备、训练方法等方面的发展状况。

  2.推陈出新的专职教官队伍。

  专职教官是指在几所警察学校任职的教官,所谓专职也只是相对于一段时期而言。在校的教官,均来自警队各部门的实任警务人员,任教两至三年后仍然返回实际警务部门,并非一日为师,终身从教。

  香港几所警察学校的教官绝大多数为督察级以上的警官,因此都具有大专以上的学位(不少还有硕士学历),所有的教官都曾从事过多年的警务工作。来警校前,他们是受过专业训练的各级指挥官及管理人员,到警校后,又能迅速转换角色成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官。这样一支既有较高文化理论修养,又有警务工作经验的高素质教官队伍,使学校有了为警队提供高素质教育训练的能力。

  香港几所警校的教官队伍,不仅文化业务素质较高,又极具敬业精神,个个精于英文,人人会操作电脑,这对打开外部知识窗口,以获取新知识、新信息拓宽了渠道,也为充实提高自身素质带来了方便。对待担负的教育训练任务,教官们都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大家心目中只有一个目的,即如何为提高警队的素质和效能尽职尽责。这是每一个教官所关注教育训练的焦点,也是每一个教官努力的方向。

  如果说热爱警队、珍惜前途、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是警校专职教官敬业精神强的内部原因,那么,香港警队在教育训练中实行的“考教分离”原则就是促进教官队伍敬业和增强自身素质的外在推动力。“考教分离”原则体现的是对教育训练效果评价的更客观、更公正、更准确。以警察训练学校为例,新警的基本训练和各类在职进修训练班,具体担当管理和授课任务的是警校教官,而负责制定计划和课程设置以及出考试题、判卷的是直接隶属于警务处助理处长(训练)的训练发展科。该科由一名高级警司负责,与各类警校有工作上的紧密联系却不隶属,科内设负责员佐级考试、督察级考试的不同小组。“教由自己,考由别人”,这种分离的做法,无形中增加了教官的压力和推动力。这种考教分离的良性驱动机制,对警校专任教官的素质及其教育训练的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对整个警队的教育训练起到了良好的督导作用。

  专职教官素质高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得益于教官队伍的不断更新。香港警队属公务员系列(文职也是),按公务员管理办法规定,凡属管理级警务人员,任职两至三年,均须调动岗位,各警校的校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及教官都循此例办理。因而,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教官调离警校,也有相同数量的来自警队各实际工作部门符合任教条件的现职警务人员调入警校担任专职教官。调出的教官,带着教育训练中存在的问题去实践中寻找答案;调入的来自警务实际部门的教官,给警校的教育训练带来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也带来了实践中新产生的,又是警队所面临的需要研讨和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源源不断的新教官的涌入,使警校的教育训练能始终跟进警务工作的实践步伐,从而不仅使警校教官队伍日新月异,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也始终保持了高素质、高水平,从而也使香港警队的整个教育训练显现出充满新鲜和活力的勃勃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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